创意设计——对市级创意设计产业园区给予奖励的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支持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哈政规〔2022〕10号)第五条支持创意设计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建设创意设计中心、园区。对入选市级文化创意设计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入选市级创意设计园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本政策执行期至2025年底。
二、兑现标准
对入选市级创意设计园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
三、申报条件
哈尔滨市市内,依托一定物理空间载体,进行创意设计开发、创意设计企业和行业集聚及相关产业链汇集,具有一定产业规模,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对创意设计及相关产业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的特定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全市“创意设计之都”建设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土地、消防、安全、环保、历史建筑保护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园区建筑面积一般在3000平方米以上,能够充分利用区域优势,为创意设计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硬件环境,园区内商业及其他相关配套面积不得超过园区总建筑面积的20%。
3.有鲜明的产业特色和定位,园区内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其中创意设计企业数量占园区企业总数的60%以上,创意设计企业营业收入总额、利润总额、税收总额等主要指标居于市内领先地位,在全市乃至全省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4.园区内创意企业所生产的创意设计产品和所提供的创意设计服务内容健康,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原创产品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
5.园区运营管理机构有科学规范的运营管理机制,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园区的建设、管理、招商、运营和服务。
6.园区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优良的发展环境,园区基本实现“七通一平”,建有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支持体系(平台),能够为入园企业提供创意研发、设计生产、作品展示、交易推广、人才培育等配套服务。
7.申报单位应当是园区实际运营和管理单位,是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8.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材料
1.承诺书。
2.园区基本情况表。
3.园区运营管理机构情况。
4.园区企业情况。
5.园区入驻企业清单。
6.区、县(市)级主管部门评价意见。
7.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园区管理制度、园区发展规划、入驻创意设计企业发展情况报告、经审计上年度财务报表及本年度财务报表等复印件、园区运营管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园区房产、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及租赁协议复印件,及安全、消防、环保、历史建筑保护等手续复印件、近两年内由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授予荣誉称号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等)
五、申报时间
项目资金一年一兑现,每年集中申报一次。(具体时间以公开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六、办理流程
1.申报。符合条件的园区向所在地区、县(市)党委宣传部或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2.初审。区、县(市)党委宣传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报市创意设计之都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3.评审。市创意设计之都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专家评审,视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综合有关情况形成评审结果。并通过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兑现。市创意设计之都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审核后的拟支持项目名单提出资金兑现方案,提交市创意设计之都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市财政局按照程序安排资金。
七、联系方式
1.市创意设计之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87173521、86776954。
2.区县(市)宣传部
道里区:84281882
道外区:88974517
南岗区:82766216
香坊区:87280191
平房区:86504378
松北区:88087087
呼兰区:56838599
阿城区:53721715
双城区:53165499
五常市:53522388
尚志市:53341510
巴彦县:57521827
宾 县:57982107
依兰县:57225045
延寿县:53032322
木兰县:57083575
通河县:57434696
方正县:5711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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