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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设计——对创意设计特派员给予奖励的办事指南

创意设计——对创意设计特派员给予奖励的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23-12-18 浏览次数:16

一、政策依据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支持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哈政规〔2022〕10号)第六条激活设计服务市场需求:“建立创意设计特派员制度,采取一对一、多对一形式,帮助中小微企业通过创意设计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品牌竞争力,对年扶持10个以上企业的特派员给予1万元补贴。”本政策执行期至2025年底。

二、兑现标准

采取一对一、多对一形式,帮助中小微企业通过创意设计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品牌竞争力,对年扶持10个以上企业的特派员给予1万元补贴。

三、申报条件

帮助中小微企业通过创意设计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品牌竞争力的创意设计领域专业服务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1.年扶持10个以上企业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品牌竞争力,其扶持成果经哈尔滨创意设计中心等第三方非营利性机构评估认定。

2.特派员须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创意设计企业等相关创意设计机构部门工作人员。

四、申报材料

1.承诺书。

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3.特派员基本情况

4.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开展创意设计赋能10家以上哈市企业证明材料、服务成果性证明材料等)

五、申报时间

项目资金一年一兑现,每年集中申报一次。(具体时间以公开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六、办理流程

1.申报。符合条件机构向所在地区、县(市)党委宣传部或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2.初审。区、县(市)党委宣传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报市创意设计之都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3.评审。市创意设计之都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专家评审,视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综合有关情况形成评审结果。并通过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兑现。市创意设计之都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审核后的拟支持项目名单提出资金兑现方案,提交市创意设计之都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市财政局按照程序安排资金。

七、联系方式

1.市创意设计之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87173521、86776954。

2.区县(市)宣传部

道里区:84281882

道外区:88974517

南岗区:82766216

香坊区:87280191

平房区:86504378

松北区:88087087

呼兰区:56838599

阿城区:53721715

双城区:53165499

五常市:53522388

尚志市:53341510 

巴彦县:57521827

宾   县:57982107    

依兰县:57225045

延寿县:53032322

木兰县:57083575

通河县:57434696

方正县:5711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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